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

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隸屬於董事會;除在董事會、審計委員會例行報告外,並定期提出查核報告,且於必要時向董事長、審計委員會及總經理及時報告,以落實公司治理之運行。

 

本公司內部稽核細則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,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,以達內部控制制度目的;內部控制制度及稽核範圍包涵本公司所有作業及本公司之子公司。

 

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,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,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。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稽核的執行,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,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了解已存在或潛在內部控制缺失的另外管道。內部稽核於執行稽核計畫查核作業後出具書面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,定期交付準審計委員會查閱。

內部稽核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,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,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,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,做為建議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。

 

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稽核人員。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」,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,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,並提報董事會決議。有關內部稽核人員任免、考評與薪資報酬,由稽核主管每年簽報至本公司董事長核定,本公司已確實執行並明訂於本公司之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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